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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持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省自然资源厅聚焦统筹区域评估、控制指标、履约监管、优化审批方面,指导各地梳理总结“标准地”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一批典型实践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工业用地亩均效益,漳州台商投资区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探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2024年完成福建国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G14地块(面积96.72亩)、绿研科技(漳州)有限公司2024G05地块(面积53.05亩)的“标准地”出让工作。
研究并出台《漳州台商投资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漳州台商投资区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2.0”实施方案》等政策,围绕“最多跑一次”和“亩均论英雄”的改革要求,以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作为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聚焦工业投资项目高效利用,优化项目拿地-建设审批流程,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工业项目建设各类管控要求,实行“企业承诺+信用评价+数据应用”的全过程机制,助推新项目落地。
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对拟出让的地块开展现场调查测绘,确认该地块已达到“净地”出让标准且符合“标准地”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和污水排放等基本条件后及时开展宗地的区域评估工作,组织区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局等部门提前介入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并向社会公布区域评估成果。
根据拟出让工业项目“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具体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土地出让。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竞得人须与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违约责任等,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标准地”奖惩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倒逼企业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履约,确保项目高效、可持续发展。
在出让公告期间,审批部门在拿地前提前介入,倒排各个审批事项的时间节点,制定“两单一表”,精准对接项目前期所需,落实“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土地挂牌出让公告的时间空档期,根据意向企业申请,由审批部门无偿提供指导服务,协助企业提前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各类评估评价报告编制审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以及模拟审批等前期相关工作,最大程度提升项目盘活效率,审批、服务高度融合,确保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通过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审批时限得到了大幅度压缩。为用地企业无偿提供优质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显著降低了企业前期费用投入,推动项目快速建设、快速投产。
“标准地”模式下,出让前的工业用地已经完成了九项区域评估,并且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实现了“七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暖、通讯、通雨污排水和场地平整),再加上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大大缩短了企业从拿地到开工的时间。企业无需再投入额外的时间和资金进行土地的前期开发和评估,可以直接进入建设阶段,前期开发时间较传统模式缩短了三个月以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为确保项目高标准开发,出让前规定宗地容积率大于2.0且小于3.0,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同时,对项目用地的建设时间和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有效制约了投资者“多圈少建、圈而慢建或不建”的行为,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厅权益处 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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