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9月12日電 (李強強)日前,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其居住的小區存在“垃圾不套袋,旁邊是直飲水接水點,有水源污染”“垃圾房被出租成‘商鋪’賣食品,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証”等問題。
收到留言后,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賡即到網友反映的小區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
經查,該小區負一樓車庫內整體環境較為整潔干淨,物業公司在“8.18”洪災后已將負一樓車庫內的照明設施等按要求進行了維修和更換,車庫照明為感應燈,燈光亮度和密度均滿足業主需求。物業公司將車庫內無法設置停車位的公共區域(系建筑夾縫)設置為廢棄物堆放點,以堆放小區業主清理的建渣垃圾等廢棄物,約半年定期清理一次。該局已現場要求物業公司在6月22日前將廢棄物堆放點進行全面清理,后續將每半年定期清理縮減至每月清理一次,以保持車庫的衛生環境。經再次核查,物業公司已於6月20日將廢棄物堆放點的垃圾清理完畢。
下一步,該局要求該物業公司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優化垃圾堆放點的管理及清運,確保小區整體環境衛生的整潔干淨。
但是,對於樂山市市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回復,網友表示並不滿意。對此,3天后,樂山市市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網友留言進行了再次回復。
回復表示,經查,網友反映的小區被物業公司出租的用房位於該小區西北門,約有十余平方米,原計劃為垃圾中轉點,后因小區垃圾清運工作全部交由屬地環衛所完成,該小區不再需要垃圾中轉站點。根據該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約定,物業公司將此處物業用房出租給第三方經營冷飲批發,所得收益納入小區公共收益管理,屬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每半年公示一次公共收益情況,不存在違規出租的問題。經樂山市市中區消防救援大隊現場核查,該場所不存在消防隱患問題。
經樂山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現場調查核實,2025年6月初起,該用房被承租方用於從事冰糕雪糕類預包裝冷飲食品經營活動。對於承租方未辦理相關手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該局已依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改正。
此外,關於網友反映該小區自動售水機直飲水接水點挨近垃圾桶,垃圾桶未套袋,存在水源污染等問題,經樂山市市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場核實,該小區所有垃圾桶均由環衛所統一清運,物業公司定期清洗,現場檢查中未發現垃圾桶冒桶和桶身較臟的情況,也未發現垃圾桶破損等問題﹔且自動售水機跟垃圾桶之間間隔了10米以上的綠化帶,不存在水源污染的問題。因垃圾桶套袋無強制要求,僅作為物業服務等級和提升衛生管理的手段,物業公司為節約成本可通過加強垃圾桶清洗的方式提升衛生管理。該局已要求物業公司會同環衛進一步加強小區垃圾清運的管理,確保不冒桶、桶身干淨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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